社会与时事
250 年后:美加之别,天赐之礼
2026-07-05
—— Andrew Noble

过去一年里,加拿大两位主要政治领袖讲了两个不同版本的加拿大起源故事。正如“1619 项目”(1619 Project)试图重新定义美国建国叙事,我们的领袖也在设法重新定义加拿大的建国叙事,要么把它讲成欧洲进步的延续(总理马克·卡尼[Mark Carney]称加拿大是“非欧洲国家中最欧洲的国家”),要么把它讲成更古老的“法治”与自由传统的延续(博励治[Pierre Poilievre]常常提及 1215 年起草的《大宪章》[Magna Carta]对英国、乃至加拿大的影响)。

由于反美情绪日益高涨,两位领袖讲述的故事似乎都刻意避开美国。在卡尼看来,鉴于特朗普的言行,加拿大必须减少对美国的经济依赖;在博励治看来,加拿大与自由、与“加拿大梦”的历史渊源,跟共和党毫无干系。说到底,这是一个关乎根基的问题。

两人似乎都相信:我们曾经是什么样的人,多少决定了我们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这话有几分道理。同样地,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这一事实也决定了我们应当成为怎样的人。值此美国建国 250 周年之际,我们加拿大人该如何看待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而作为基督徒,又该如何看待我们两个国家的起源?

我叫安德鲁,我不是美国人

今天(本文写作日期——译注)是 7 月 2 日,不是 4 日。但这个日子自有其分量:《独立宣言》的第一份完整草稿正是在这一天完成的。随后两天里,文件经过了几处重要修改,包括删去一段谴责奴隶制的文字。而正式签署其实要等到 8 月。但签署之时,北纬 49 度线(美加国境线——译注)以北没有代表参与落笔。加拿大的身份认同,部分正是由我们对美国革命的拒绝所塑造的。

不签字还只是一方面而已。1776 年,效忠派(loyalists)屡屡迎击并击退北上的叛军。那年夏天,乔治·华盛顿接到的战报,是他的部队正从魁北克城和蒙特利尔节节败退。战争期间,大约有四五万移民从十三殖民地迁入加拿大。他们北迁,恰恰是因为不愿造反。我们的忠诚、不好争斗、还有那份彬彬有礼,都可以追溯到早年那批北上定居者的品性。

小学时,我背过那段著名的演讲《我叫乔,我是加拿大人》(“My Name is Joe and I Am Canadian”)。加拿大读者对细节一定记忆犹新;不过,容我对美加边境以南的读者解释一下。2000 年3 月,正值多伦多枫叶队为季后赛席位缠斗之际,摩森加拿大啤酒(Molson Canadian)推出了一支广告:一个名叫乔的普通人站在剧场舞台上,来了一段激情演说。

乔说的有些内容趣味十足,他拿加拿大英语和美式英语的差异打趣:“toque 是帽子,chesterfield 是沙发,Z 念 Zed,不念 Zee,是 Zed。”另一些台词就带了锋芒:“我相信维和,不是当世界警察;我相信多元,不是同化。”这几句显然是冲着美国人去的。不过他随即又把气氛调轻松了:“还有,河狸是一种真正高贵而值得骄傲的动物。”

加拿大人就是不同于美国人。这是加拿大人身份的核心。而我相信,这些差异不仅对加拿大有益,对美国同样有益:我们提供了美国人所缺的视角。反过来,加拿大人也当向美国人学习,免得染上自鸣得意的优越感(可惜这毛病我们常犯)。我见过不少美国朋友惊讶于我们在疫情期间对政府的顺从姿态,或为医疗协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简称 MAiD)政策感到愤慨,或为咄咄逼人的仇恨言论管制立法而担忧。他们看得见我们的盲点。美加两国文化不同,而这不同是件好事。

技术与理念

我对两国历史读得越多,就越倾向于这样一个结论:美国立国于理念(ideology),加拿大立国于技术(technology)。1776 年,美国人围绕着一些观念凝聚起来,比如“无代表不纳税”,认为国王征税而没有给予代表权,是一种恶。他们读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的《常识》(Common Sense)并广为传扬,强调政府为服务人民而存在,而非人民为政府而存在。美国立国于观念之上,其中许多是良善而公义的,也有不少很成问题,比如奴隶制的扩张,比如“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又译“天定命运”,最初为 19 世纪时的政治标语,指的是 19 世纪美国定居者所持有的一种信念——认为美国被上帝赋予了向西扩张至横跨北美洲大陆的天命)谬论。良莠混杂,但理念始终是美国立国之核心。加拿大却不同。

第二次工业革命方兴未艾之际,不列颠哥伦比亚(卑诗省)的居民还没拿定主意要不要加入加拿大。他们用的是美国邮票,商人们与旧金山的生意往来远多于多伦多。1867 年,美国刚从俄国手里买下阿拉斯加。1871 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代表前往渥太华商谈入盟事宜,去的路上还得取道美国。

最终,他们决定加入。不是基于什么理想,而是基于一项技术的承诺:一条连接两洋的铁路。同样,若没有哈德逊湾公司和毛皮贸易,今天的加拿大会是另一副模样。加拿大的扩张遵循的多是缓慢而务实的原则(偶尔也动用强力),而非革命,更非“昭昭天命”那种“神授征服”的教义。[1]

加拿大的技术性起源并没有抹杀我们的思想产出,相反,这种技术性起源塑造了我们。正如阿瑟·克罗克(Arthur Kroker)所言:“加拿大对北美思想的主要贡献,是一套高度原创、体系完备而雄辩的技术论述。”[2] 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乔治·格兰特(George Grant)、哈罗德·英尼斯(Harold Innis)等许多加拿大人的著述,影响了边界两侧后来一代又一代的技术批评者。我们两国有许多共同之处,然而各自独特的起源也投下了各自的阴影。而要看清这些阴影,最好借助彼此的眼睛。

自由与归属

卡尔·楚曼(Carl Trueman)常说,现代性的历史就是渴望调和两个理想的历史:自由与归属。说得简单些,美国把前者放在首位,加拿大把后者放在首位。两者都是美善的,都合乎圣经。难的是找到那个恰当的平衡。

有时候,听着美国人那份响亮、那种在任何议题上都敢于发声的劲头,我会为加拿大缺少这样的声音而叹息。记得有位美国超大型教会的牧师来加拿大,放话说:“加拿大从来没出过伟大的传道人。你们得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我可以争辩说卡森(D. A. Carson)就够得上这个标准(他生于魁北克、长于魁北克),但我承认:比起美国人,加拿大人对大教会、对个人魅力型的明星传道人,要不自在得多。加拿大人喜欢归属。我们不想去看一场演出,我们想加入一个群体。

这又把我们带回美国的立国根基。如果一个人宣告自己不需要他人,那他就是在说谎。当然,1776 年的美国并非如此,他们是一同宣告独立的。但美国精神里确实有那么一种独立精神,“我不需要你,我自己来。”在我这样的人听来,这不只是想岔了,甚至可能是不合基督信仰的。神说,那人独居不好。独立本身并不是美德。正如美国作家凯利·卡皮克(Kelly Kapic)所说,我们受造,本是为了归属于神、归属于彼此。[3] 我们受造,本是要彼此依存;我们受造,本是为了归属。

同样,我们受造也是为了自由。唯有在基督徒的群体里,在基督的身体里,在圣徒的称义里,我们才能既有归属,又享自由。在基督里的自由,是能够为基督而活的自由,而不是摆脱一切义务的自由。

想到乔治·华盛顿的谦卑、托马斯·潘恩对民主的热忱,以及美国立国根基上那份善恶交织的道德遗产,我心存感恩。而我也同样感恩,自己归属于加拿大。我为我们两国的自由而祷告:“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 2:2

美好旧时光?别忘了我们真正的起源

我们很容易把美加两国的美好视作理所当然之事。历史学家(也是加拿大福音联盟专栏作者)迈克尔·海金(Michael Haykin)一场关于多伦多的讲座,还有戴维·麦卡洛(David McCullough)对 1776 年的重述,都提到一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们两国的起点上,罪都同等猖獗,娼妓、酗酒、赌博、蓄奴、偷盗、撒谎、亵渎,不一而足。我们不该把过去说的如何美轮美奂。唯一真正完美的起源故事,只在圣经开篇的那几页里。

话虽如此,恰恰是当我们忘记自己真正的起源,即道德、自由、归属的起源时,我们才会走入歧途。杰斐逊最后修订《独立宣言》时,决定把“我们认为这些真理神圣而不容否认”(sacred and undeniable)一句,精简为“不言而喻”(self-evident)。正如安德鲁·威尔逊(Andrew Wilson)中肯指出,[4]《独立宣言》所描绘的包括平等、生命、自由在内的许多价值,并非所有文化共有。这些价值绝非不言而喻。对它们最好的表述,恰恰在基督信仰之中。

这个危险摆在所有人面前,对我们身处西方的人尤甚:我们承认这些礼物的美善,却认不出那位赐予者。我们畅游在基督教化文化的种种益处之中,却浑然不觉自己是湿的。像杰斐逊一样,我们把神借普遍恩典所赐下的、借特殊启示所吩咐的,统统视作理所当然。但愿我们不至如此。

愿所有人都被视作上帝的形象——无论是未出生的胎儿还是年迈的长者,原住民还是移民,自由人还是奴仆,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加拿大人还是美国人。让我们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过往,既看见良善,也看见过犯,并在圣洁的上帝中追寻我们的幸福。愿执剑掌权者秉公行义,愿掌管教会钥匙者谦卑服事。愿基督在我们的国家再受尊崇二百五十年,藉着爱邻舍和传扬福音,或者,愿基督早日再来。

我叫安德鲁,我是一个加拿大基督徒,我为美国感恩。


[1] 关于加拿大历史这些方面的更详细论述,参见斯蒂芬·R. 鲍恩(Stephen R. Bown)所著《统治:铁路与加拿大的崛起》(Dominion: The Railway and the Rise of Canada)(多伦多:双日加拿大出版社[Doubleday Canada],2020 年);以及鲍恩所著《公司:哈德逊湾帝国的兴衰》(The Company: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Hudson’s Bay Empire)(多伦多:锚加拿大出版社[Anchor Canada],2021 年)。

[2] 阿瑟·克罗克(Arthur Kroker)《技术与加拿大思想:英尼斯/麦克卢汉/格兰特》(Technology and the Canadian Mind: Innis/McLuhan/Grant)(蒙特利尔:新世界视角出版社[New World Perspectives],1984 年),8 页。

[3] 参见凯利·M. 卡皮克(Kelly M. Kapic)《基督徒生活》(Christian Life),载于“新教义研究”丛书,迈克尔·艾伦(Michael Allen)与斯科特·R. 斯温(Scott R. Swain)主编(大急流城,密歇根州:宗德万学术出版社[Zondervan Academic],2025 年)。

[4] 安德鲁·威尔逊(Andrew Wilson)《重塑世界:1776 年如何创造了后基督教西方》(Remaking the World: How 1776 Created the Post-Christian West)(十架路出版社[Crossway],2023 年)。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加拿大福音联盟英文网站:250 Years Later: Canada, America, and the Gift of Difference.

Andrew Noble(安德鲁·诺贝尔)道学硕士,毕业于传承大学和神学院( Heritage College & Seminary)。目前在安大略省基奇纳的美景教堂(Grandview Church)服事。他是丈夫,也是父亲,他的博客是andrewnoble.substack.com,共同主持名为“耶稣会用什么技术”的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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