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很多(真的很多)就戴维・弗伦奇(David French)和苏赫拉布・阿马里(Sohrab Ahmari)之间关于保守主义的争论而展开的热烈辩论。
暂且不提这争论的各个方面(原帖可在这里、这里及这里找到),这辩论主要是在讲宗教保守主义者在这个对他们日益敌对的社会中该如何自处。而跟这问题有关的,是自由民主(见尾注)是否仍然是保护人道主义和道德秩序的最佳政治体制?美国是否已经偏离了自由民主的体制设计?或者,自由民主本身就是有缺陷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对美国的政治结构、宗教自由及政教关系都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分享我的观点之前,我首先要声明:我跟戴维和苏赫拉布都是朋友,而且我们不只在网络上认识。无论我面临的试探是划清界限还是惺惺相惜,我都要说戴维和苏赫拉布都是好人,这是我所肯定的。
而我也要事先说明(我也曾跟苏赫拉布说过):我同意戴维的观点多于苏赫拉布的。(我也要清楚地指出,在这文章,我只是说出我的意见,我们的讨论都是智慧的范围)。作为浸信会基督徒和新教基督徒,我觉得阿马里所描绘的那种公共领域的秩序会走向共识的那种图画,是一种与现实割裂的末世论,这种末世论在这个碎片化和割裂的时代非常不可思议。再加上这讨论中还包含着对某种政治制度的委身(而作为浸信会基督徒,我是坚决拒绝的),我认为阿马里观点实质上是一种基督教霸权实现,它最终会让人失望——因为它从来没实现过。阿马里的想法一点也不可行,而历史上政教合一所产生的权力滥用也让我难以去采纳这样的观念。
但本文的要旨在于解决争论中的这个要点:基督教实用主义可能是想把基督教作为实现一些公共之善的方式、把他们想要的道德生态实行在政治秩序中。我们很容易看到阿马里对过去“基督王国”(Christendom)围绕着一个共同的善被建立起来的黄金年代非常怀念,但作为一个浸信会基督徒,我看到的不只是“基督王国”背后那些消亡的教会,也看到“基督王国”的副产品是一群没有重生的人。
弗伦奇和阿马里的争论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究竟基督教福音的副产品跟福音本身是不是有同等价值。我听过有人说,基督教是好的,因为它带来了一个更人道的社会,我觉得这当然是对的。可是,如果基督教仅仅让人看到社会功能好到一个程度,它便会被用作一种有用的、达至社会目的的工具,而人类所需要的救恩则被忽视了。
基督教信仰中没有实用主义的位置,我们的主最后死在十字架上,那即是说基督教并没有期待地上的霸权或胜利。十字架是关于救恩的,是关于堕落世界中基督徒生命的范式。但这也不代表流亡的教会是一个从今世撤退的教会,但也不要把遭到误解、失败或经历苦难看作是教会唯一的基因,预言会来的审判和将来的国度的胜利也不是单由人去实践的。
人们把他们的生命交给基督,并不是为基督教信仰带来的今生好处:个人喜好、财富、成功、权力,或所谓的“基督教价值”。这不是说基督教未曾在社会上发挥功用,也不是说这些东西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副产品,因为社会仍然需要某种道德标准,但这些都不是最终目的。追求基督教的最终目的(基督内的救赎)一定要和其他副产品(一个人道和宗教性的社会)清楚分开。
但是,我有以下的问题:当你所在的文化正陷在迷失当中时,基督教对于你的价值是什么?在那时候,基督教是不是好像不那么成功或有用?对被排斥、成为二等公民或边缘化是不是比地狱的景象更恐怖?
这一场辩论提醒了我,就是基督的福音及其果子并不是达成另一“更好”目的的战略。圣灵的果子的确是我们必须成就的品格,而不是一种效果不彰时而摒弃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我们并没有被承诺过一统天下、道德水平高的世界,也没有被应许一个跟基督价值观很相近的世界;事实上,圣经给我们的承诺恰恰相反。但是,这代表当我们面向十字架思考我们的救恩时,我们也要接受十字架是解释这个世界很多事的方法,也思考十字架在基督徒中间是什么位置。基督教信仰的目的并不是要重建西方文明达至昔日的辉煌,虽然它可以成就这一目的,但这不是基督教信仰本身的目的。
这辩论当中很大部分是在评估自由民主还是不是有效的政治体制。我先说出我的想法:我认为它仍然是。我觉得自由民主符合我们现在居住的世界,但这世界并不只属于基督徒,这是一个多元的、差异大的、互不赞同的世界,是一个创世记第3章和罗马书第8章18-27节的世界,这现实不是容易从纸上空谈略过的。
此时此刻,因为我们对此无法认同,我无法看到一个更好的政治体制使我们免于䜣诸暴力。我不是说自由民主是一个十分好的制度——事实上它的确不是,但它定下了基本程序规范,让讨论可以持续——即便大家无法说服对方。我认为基督徒应该珍视它,不是因为这个世界可以被说服,而是因为圣经告诫我们要和平地生活。
但我也不得不说我赞成阿马里的一点,就是现在的情况对宗教保守派来说是很坏的,而且将来只会更坏。可是,对我来说,保守派基督徒面对的问题不是自由民主的设计,而是因为那个悖逆神和自然的人类。即使我们找到了另一个政治系统(假设我们找到了天主教融合主义者想要的),我依然认为情况仍然会无可避免地一样:一个悖逆神和与自然相敌的人类。作为一名浸信会基督徒,我既不愿意以基督的福音去换取一个没有被定形的“基督教文化”,而这文化有其本身的问题,我也不愿意把基督教信仰作为一个达成更大目的工具。
我在其他地方也曾写到,当被问到宗教保守派如何参与公共事务时,我觉得“奥古斯丁式自由主义”(Augustinian Liberalism)是可行的方式:我们明白这个充满冲突的世界是罪恶堕落世界的一部份。但是我们的目的和意图是使用这样的多元主义,而不是强制大家接受,而同时能够带领人们去看到终极的良善,就是耶稣基督。
到底,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说,无论政治秩序如何,神以普遍恩典保守这个世界,因此我们的世界还没有变得非常糟糕。自然定律就是衪普遍恩典的一个表达。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地撕裂,无论人类抵挡神的程度如何,神也使一个让社会运作的机制运行,譬如说,我们可能无法同意什么东西构成“公义”,但即使一个堕落的人也能欣赏和寻求公义这个理念。
作为总结,让我提出一个范式好让我们如何处理文化冲突。我们明白基督徒在社会上要做好见证,基督徒一定不可以越过基督的见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就是说,至少,我们应该以衪的生命和教导作为我们最小和最大的界限。我们在基督的见证看到什么?衪呼召人们去爱他们的仇敌,而且是很清楚的(太5:43-48)。同时,衪又说衪来了并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刀剑(太10:34)。如果我们相信圣经的默示和权威,这些真理并不是矛盾的,而是基督徒见证的多面体。基督徒是在战争当中,但这战争是另类的:它不是血气之争,而我们兵库中最具威力的武器并不是民主宪政,而是悔改的呼召。
注:自由民主是(Liberal democracy)一个形容西方政治秩序的词汇。这一观念强调个人的本位(或更终极的方式:高度自主权)、法制及一种法制在政治生活中协同运作的范式。好的方面是:自由民主体制是制度性的,它使社会可以以和平的方式透过宪政机制去解决纷争;而坏的方面是:自由民主建基于虚假的认识论中立和不偏不倚,而世俗进步主义(secular progressivism)却会信以为真。
译:何坤阅;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Ahmari or French? Why Christianity Is Not Pragm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