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两起事件明确地表明,浸信会与神治主义(theonomist)或者基督教国族主义(Christian nationalist)不能共存。
在最近的美南浸信会全国大会上,美南浸信会(SBC)代表们通过了一项决议,“基督是良心之主”("On Christ's Sole Lordship Over Every Human Conscience")。
这一决议强调了个人在神面前的责任和委身在信而受洗这一神学信念上的重要性,提到了早期浸信会神学家如何拒绝教会之外的权威,并强调了良心自由和基督在信仰问题上至高无上的地位。该文本还提到了《美南浸信会信仰告白》(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这一文献确认了神的儿子如何住在信徒当中、基督是每间教会的主,以及神对个人良心有着独一的权柄。
此外,该决议重新确认了耶稣基督对每个人良心的主权,并强调了基督徒和教会有义务只顺服基督为主。该决议也重申了浸信会关于圣职选立和教会内部事务不受政府干预的宗教自由信念,拒绝任何破坏基督对良心独一主权的企图,并强调教会的权柄必须始终在基督的权下,为神的荣耀而行使。该决议最后重申,教会应当委身于宣扬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的使命,并邀请人们通过信靠基督是主,而不断按着神的话语更新自己的良心。
第二天,浸信会牧师-神学家和福音联盟理事会成员约翰·派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基督的治权和政府的局限》("'My Kingdom Is Not of This World': The Lordship of Christ and the Limits of Government.")。
此文论述了基督打算如何在地上实现祂的拯救目的,基督不会使用政府的剑来支持基督教——或者任何宗派。文章重点讨论了证明基督的国不属这世界这一论点的八组经文。例如,派博指出,基督宣告“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这意味着祂的国不被任何地球上的国家或政府的边界狭隘地界定。文章解释说,虽然基督的国在这世上很活跃,而且有一天会带着权柄降临,但这权柄不属这个世界。
“民事政府可以正确地通过法律,使基督信仰(和其他信仰)的传播更加容易(例如,保护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法律),”派博写道。“新约圣经并不反对这一点。新约圣经反对的是,基督徒寻求让国家来教导、捍卫或传播基督教的思想或行为。剑不应该成为基督信仰的工具。”
在过去的许多岁月里,浸信会一直都强调浸信会的独特神学信念:良心自由、信而受洗、政教分立,以及反对国家强制推行某个宗教。在那些岁月里,人们想当然地接受了这些信念。但讽刺的是,在最近的这段时间里,有一些与浸信会信念对立的观点开始大行其道,还被一些传统的浸信会基督徒接受了。
这些对立的观点包括神治主义(theonomy)、基督教重建主义(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和一些基督教国族主义(Christian nationalism)相关的运动中。正如安德鲁·沃克(Andrew Walker)所解释的那样,神治主义是一个政治神学理念,认为民法应该遵循以色列在摩西之约下设立的民事律作为典范。而基督教重建主义是一个小型但有影响力的神学运动,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达到高峰。最近,这个正在消逝的运动其元素和思想被嫁接到基督教国族主义的形式中,正如帕特里克·史瑞纳(Patrick Schreiner)所说,这一观念主张基督教与美国公民生活的融合。(后文重提到基督教国族主义时,我指的就是这种融合主义的形式。)
神治主义的一个典型例子是道格·威尔逊(Doug Wilson)和另一些人士所主张的“纯粹的基督王国”("mere Christendom")。威尔逊在他的《纯粹的基督王国》(Mere Christendom)一书中写道,这将是“一个由正式的、公开的、公民均承认耶稣基督主宰地位和使徒信经中基本真理而彼此合作的一个国家间网络。”
威尔逊是所谓“普遍性公正神治”(general equity theonomy)观点最突出的倡导者,他共同创立了新安德鲁斯学院(New Andrews College),并担任该校理事会主席。在乔·里格尼(Joe Rigney)辞去派博担任校长的伯利恒大学院长职务后,新安德鲁斯学院立即聘用了他。在宣布这一变动时,伯利恒大学理事会指出,“里格尼院长进一步明确和澄清了他的神学和哲学观点,而这些观点与浸信会历来所坚持同时又认为符合圣经的若干神学信念不一致。”
在这一通告中,理事会指出两个关键差异是里格尼对婴儿洗礼的看法,以及他“最近强调希望所有社会最终实现基督教化,包括基督教民事政府”,这“使他与学校的其他领袖严重脱节,后者则认为不应当使用民事权力将基督教作为官方宗教。”
去年,里格尼在推特上写道:“我主张古典的新教政治哲学,认为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该服从上帝的命令,应该促进真宗教的发展。有些人称这是基督教国族主义。我更愿意称它为古典新教。”
里格尼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似乎认识到,在倡导”纯粹的基督王国”时,必须把浸信会的神学特点——包括给予所有信仰宗教自由和反对婴儿洗礼——放在一边。美国的许多浸信会基督徒似乎认为他们可以接受基督教与美国公民社会的融合,并且仍然声称自己是浸信会成员。但这是一个典型的前后不一致——作为一个浸信会基督徒和作为一个神治主义者或基督教国族主义的融合是绝对不相容的。
问题是一些浸信会基督徒(以及那些认为自己无宗派但其实属浸信会传统的人)采用了一种常见但错误的推理方式:“我很想相信A,我也很想相信B,因此相信A和相信B必须是相容的。”但事实是,神治主义/基督教国族主义与浸信会的良心观或信而受洗的本质完全不相容。
与良心的不相容显而易见(正如派博和美南浸信会的决议所表明的),但后者可能需要更多的解释。
虽然不是所有(甚至是很多)婴儿受洗主张者都接受神治主义/基督教国族主义,但所有前后一致的神治主义/基督教国族主义者都接受婴儿洗。正如斯科特·阿尼奥尔(Scott Aniol)的观察所言:“这种神学对于基督王国的理念而言是必要的,它的隐含假设是,要实现纯粹的基督王国,你就得先给国家‘施洗’(公开承认基督对国家的主权),然后再迫使人们归信(内心确信基督的掌权)。”
在当下这个时代,对浸信会传统这些原则的委身正在受到考验。我们看到我们中有一些人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这种转变与浸信会传统上所珍视的原则直接对立。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们现在做出的决定将决定我们信仰传统的未来走向。
我们必须认识到神治主义与浸信会信念内在的不相容性。仅仅“喜欢”这两种观点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理解这两者如何以及为什么在根本上彼此相悖。例如,我们不能一边声称维护所有人的宗教自由,一边又主张将基督教与公民政府融合在一起。例如,《美南浸信会信仰告白》明确指出,坚持“自由的国家里有自由的教会,这是基督徒的理想,这暗示自由的权利并不妨碍人进到神的面前,并有权在宗教领域内组成和宣传宗教信仰而不受政府力量的干预。” (第十七条)而正如派博在他的文章中指出的那样,“耶稣在约翰福音18:36的话是对祂所有追随者的警告,要抵挡这样一种试探:把民事政府的利剑当作基督教的工具推进基督的拯救和主权。”
我们这些来自自由教会传统的人历来拒绝接受神治主义,因为我们认为它既不符合我们对新约神学的理解,也因为我们发现它其实行不通——这在整个教会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得到了证明。
但“行不通”并不等于“异端”,因为这并不是一个反对福音的非正统观点。许多自称是浸信会的人都渴望再试一下民事政府的基督教化,这也不能算是异端邪教。然而,在这样做之前,他们需要放弃浸信会的标签。如果一个人想成为神治主义者、基督教重建主义或国族主义者,他就得停止宣称自己是浸信会。你可以选择成为其中之一,但你不能两者兼是。
译:DeepL;校:SMH。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hy Baptists Can't Be Theonom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