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幅奥古斯丁画像是由17世纪佛兰芒艺术家菲利普·德·尚帕涅(Philippe de Champaigne)创作的。在画中,奥古斯丁坐在书房里,一手执羽毛笔,一手拿着他燃着火的心。他的目光注视着一束从上面照下来的光,这光照亮了他的头和他(手中)的心。在那光的中心写着,“Veritas”(拉丁文中真理一词)。
这幅作品说明了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的重要性,也就是耶稣所说的律法和先知的总纲(太22:36-40)。保罗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向我们表明,我们可以是一个能言善辩的布道者、一个慷慨的慈善家,甚至是殉道者,但同时也在与神的关系上失败(林前13:1-3)。没有爱,这一切就算不得什么。
有可能你正在荒废人生。你有想过吗?对神的爱能否吸引你的心?你是否更专注于细致的解析神学而不是爱他?
我还记得那一天,这个问题之于我第一次有了意义。
那是平平无奇的一天,但一切都从此变得不同了。我正在听一位保守的,宣讲地狱硫磺火湖信息的传道人讲道。他声音洪亮。他在几百位参加青年营会的学生面前前后踱步,讨论着跟从耶稣的意义。这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在此之前只做了大概24小时的基督徒。前一晚,我才相信了福音的信息,并且感受到了神透过耶稣基督给我的爱与饶恕。而这天晚上的讲论,就是关于耶稣的门徒必须怎么全心爱祂。
讲员最后对所有营员的挑战,就是在会后找块地方花时间祷告。他教我们待在那里一直到我们可以全心爱主。那时的我真诚,富有激情,也十分天真。我迫不及待想要试试看。我找到一块安静的地方,在灌木丛间屈膝。我把双手放在身前的地上,额头靠在上面。
我一遍遍地祷告,“亲爱的上帝,我渴望用我全心来爱你。”没有任何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我开始加重读每个词的语气。“亲爱的上帝!我渴望用我全心来爱你!…亲爱的上帝!我渴望……”仍然没有反应。
我期待着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我想着灌木丛可能会着火,然后我可能会听到一个像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那样低沉的声音说:“是的,丹,你现在是全心爱我的了。你现在可以去玩迷你高尔夫,吃个吉士堡了。”(摩根·弗里曼在电影《冒牌天神》中饰演上帝。——译注)
但仍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时间似乎过去了几个小时,我终于停下了祷告。那时我只有15岁,我敢说我祷告了不到15分钟。但对于年少的我来说,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老实说,那个时候我感觉什么都没有发生。这让我有点失望。
我基督徒生涯的最初两天好像是我们当中很多人生活的缩影——有时全心为主活,有时却心在别处,纵情吉士堡和迷你高尔夫。很多事情可以轻易地侵蚀我们对神的爱。
我不晓得当你回顾过去时会看到什么。是否有那么一段时间,你感到比现在认识上帝、爱上帝更多?那时你是否只顾全心跟从耶稣?或者,你也许从来没有确定你的承诺是否真的适合你?
虽然我有时会笑着回想起那个青少年营会,但我也认识到,我那时明白的某样东西,我现在却常常忽略。耶稣要我的心,胜过想要一切。当时对于我是如此,此刻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亦是如此。单有正确的信仰是不够的,他想要的是你的心。
正统教义可能听起来像是一个痛苦而又昂贵的牙科手术,但只是意味着对上帝有正确的认识。与耶稣之间的关系始于正统教义的真理,这样才形成了对耶稣正确的认识。当耶稣问门徒,人们说祂是谁,就说明了这一点。门徒们在村庄间听到了一些比较高大上的头衔:施洗约翰、以利亚,或者可能是另一位先知(可8:27-29)。但后面耶稣把这个问题更加具体化:他们(指门徒)为什么信靠祂?
彼得脱口而出,宣称“你是弥赛亚”。这正是彼得在正统教义考试中得A的时候。但在约翰福音最后一章里,我们没有继续看到耶稣对彼得的看法或教义是否正统进行考试。
耶稣再做一次考试是更加说得过去的。毕竟,神设立新约教会是借着彼得宣讲那篇具有历史意义的讲道而开始的,那次有3000人因此被吸引和决定回应跟从耶稣(徒2:14-41)。所以,彼得自己的信仰没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耶稣在福音书的末尾问了彼得什么呢?耶稣问的是彼得的爱和彼得的心。他三次问彼得“你爱我么?”根据教会传统,彼得后来的确如耶稣所预言的那样为主殉道。是对基督的爱领他顺服到了那种地步。
正统教义——对神正确的认识——是我们的起点,但不是我们的终点。要明确的是,我们在对神的信仰上不长进,就不可能在对神的爱上长进。我们对神的信仰至关重要。但有一种非常危险的情况,就是我们只在对神的知识上长进,而在对上帝的爱上停滞不前。我们可以积累很多关于上帝的知识,而我们的心却远离祂。我们甚至可以像殉道者将我们的生命献上,却错过了关键的部分。
如果你来我的办公室,你会看到一些挂在墙上的学位证书。我有一个听起来很厉害的学位——道学硕士(Master of Divinity)。这意味着我已经上完一系列关于圣经和上帝的课程,而且我有学位来证明这一点——你已经真正掌握(mastered)了神学(Divinity)。
墙上挂着的证书会给神留下多深的印象呢?不怎么深。老实说,我想着祂会对那个愿意全心爱祂的15岁男孩印象更深。
15岁时向神祷告的那一天已经离我好远了,好像不值一提。但那时我在尽我所能地爱上帝,而这并不是不值一提的,这值得好好记下一笔。实际上这就是一切意义所在。愿上帝的真理,为着祂自己的荣耀,吸引我们的头和我们的心。因为若非如此,我们就是在荒废我们的生命了。
译:李德隆;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hy Good Theology Is Not Enou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