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赎是基督信仰和基督徒经历的核心。当我们查考圣经以更好地理解基督的工作时,我们一定能从中受益。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免不了会碰到问题。在思考代赎这一教义的时候,一个常见的问题是:耶稣为所有人而死还是只为选民而死?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样的:我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是为选民而死。祂所做的正是祂道成肉身的目的,祂为所有会信靠祂的人(而不是为每一个曾经活在地上的人)完成了救赎之功。
有人可能会回答,但是当你阅读约翰福音3:16时,我们看到神“爱世人”,然后在希伯来书2:9经文说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最后在约翰一书中,圣经说耶稣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做了挽回祭(约壹2:2)。既然如此,怎么可以说耶稣并不是为所有人而死呢?
这些都是重要的经文和很好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想从圣经、神学和逻辑思考这个问题。
首先,让我先说,论辩的双方都限制了代赎。也就是说,每一种观点都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限制了代赎,除了普救主义异端(认为所有人都会得救)。阿米念主义者限制了代赎的力量,他们认为十字架并没有明确地拯救任何人,而仅仅使所有人都有可能得到救赎而已。另一方面,加尔文主义者限制了赎罪的范围,他们认为基督的死并不是拯救每一个人,只是拯救了蒙了拣选的人。
作为加尔文主义者,我也同样限制了代赎的范围。但这样做的手并没有限制代赎的价值——它是无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改进基督的工作——它是无限、完美的。说白了,当加尔文主义者谈到有限的救赎时,我们不是在说它的价值有限,而是说它的范围有限。
当我们在思考这种有限的范围时,我们就面对一个选择。正如华腓德(B. B. Warfield)所说:“我们必须在代赎的高质量和代赎的宽范围这两者中择其一,两者不能兼得。”
耶稣基督要么为所有人而死,要么没有为任何人或只为选民而死。
旧约的祭物是一种预表和影子,预示着基督之死。它们是以它们的实质,即最珍贵的祭物——神的羔羊——为实体的(来9:11-14,13:10-13)。当我们阅读像利未记16章关于赎罪日的经文时,我们发现无辜的动物在承受人们的罪孽和罪责。祭司将百姓的罪孽转移到所选的动物身上,然后用动物代替百姓献为祭。赎罪日解决了百姓犯罪的问题(即使只是一年一次)。但重点很清楚;他们把动物献上为祭并不是当作那年活着的以色列人潜在的代赎,相反,这是为以色列人成就的赎罪。
此外,耶稣的死是替代性的。祂代替我们献上自己,祂代替罪人受苦和承受死亡。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约翰·慕理在他的《再思救赎奇恩》(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一书中写道:
如果我们集中注意力思考救赎,我们也许就能更容易理解赎罪普遍地临到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救赎是什么意思?救赎不等于可赎回性——即我们被放在一个能够赎回的状态。救赎的意思是:基督付出赎价并成就了救赎。这是新约中每当奏响救赎和弦时的胜利音符。基督用祂的血将我们赎回给上帝(启5:9)。祂成就了永远的救赎(来9:12)。“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4)如果我们把救赎理解为通过付出价格和能力有效地确保得赎可能性,而不是确保作为赎回对象的人有效地得到救赎的成就,这是对救赎概念的嘲弄。基督来不是为要把人放在可赎的位置上,而是来为自己赎回百姓。
因此,真正的问题可以归结为:祂到底做到了吗?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满足了神的愤怒还是没有?如果祂没有,那么谁能满足神的愤怒呢?又是在什么时候呢?如果祂满足了神的愤怒,那又是为谁满足的呢?
如果得出结论说耶稣满足了神的愤怒,并为那些正在地狱里受苦的人承担了罪刑,那是不符合圣经的。如果祂确实为他们支付了赎价,为什么上帝还要刑罚他们?
代赎的意图是什么?我喜欢史蒂夫·劳森(Steve Lawson)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代赎的意图就是代赎的范围。”
耶稣的意图是什么?祂对代赎的计划是什么?祂告诉我们,祂要为祂的羊——且只为祂的羊——舍弃自己的生命。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约10:14-15)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10:16)
你感觉到他在这里的意图和决心吗?“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或者如果我们可以缩短这句话:“我必须……他们也要”。耶稣基督是带着对祂将会成就什么和祂的羊将如何回应的确信走向十字架的。
耶稣在与一些犹太领袖交流的时候谈到了上十字架的意图。在回应他们的问题时,耶稣告诉他们,代赎并不是为了他们,耶稣限制了自己牺牲代赎的范围。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
记住,耶稣已经告诉我们,祂是为自己的羊而死(约10:15)。但就在此处,耶稣告诉一些人他们不会听祂的话(他们不相信),因为他们不是祂的羊。主是说,祂的死是为了祂的羊而死,这些羊会听祂的声音。换句话说,耶稣的死是为选民,而不是为那些不信的人。
祂在死前晚上的客西马尼园祷告中也运用了类似的限制: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17:9-10)
耶稣为那些属于他的人祷告。也就是说,他为他的羊祷告,为那些会相信他话语的人祷告。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17:20)
基督的代赎具有替代性。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活、而死、而复活(林前15:3-5)。发生的这一切永远不会得到重复(来10:10)。因此,耶稣为祂所有的羊完成了必要的代赎,他完全满足并挽回了神的愤怒,同时为祂的子民赢得了神的喜悦。当我们谈到有限代赎时,我们指的是代赎有限的范围,而不说代赎的价值或能力有限。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神学家喜欢用特定的救赎(articular redemption)或明确的代赎(definite atonement)这样的词汇。
希伯来书二章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
上下文很重要。这里的“人人”是指谁?第10节告诉我们,祂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11节称他们为“弟兄”,14节称这些人为“儿女”,16节说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17节说他们是“祂的弟兄”,又说是“百姓”。我认为这里的“人人”并不是曾经生活在地球上的所有人,而是指上下文中提到的这群特殊的人:众子、儿女、亚伯拉罕的后裔、祂的弟兄们和百姓。换句话说,这里指的是祂的羊或所有会信靠福音的人。
约翰福音三章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这节经文清楚地说,神爱“世人”。但是,虽然圣子来到了世界上,这节经文并没有说整个世界都会得到拯救。它把救恩的范围限制在那些愿意相信的人身上,“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神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爱世人,那些相信(分词是现在时态)、一直相信的人(即信徒)将获得永生。我们可以把它说得更直白一些,“神以这种特别的方式爱世人,他赐下他的独生子,使信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这节经文说,那些相信的人将得着拯救。爱和拯救因信而连合在一起。约翰说的不是赎罪的范围,而是背后的动机(爱)和获得救恩的工具(信)。我们有时会认为“一切”是一种张开双臂的宽宏态度,但约翰在这里所指向的其实是特殊性(信他的)。
约翰一书二章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我认为关于这段经文的讨论并非空穴来风。在理解约翰所讲的内容时,正是这最后一句话引起了人们的分歧。问题很简单:耶稣在什么意义上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
我们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作答。
如果挽回祭的工作已经完成,不是每一个曾经生活在地球上的人都能得着拯救,那么我们如何理解约翰对“普天下”这个词的使用呢?我再次认为这是一段较难的经文。解释的规则是让更为清晰的经文照亮那些我们认为不太清晰的经文。因此,我可以用其他许多谈到代赎性质和范围的经文来帮助我理解约翰二书这节经文。
同时,我认为可能在约翰的其他著作中会有答案。在第一世纪的犹太世界里,他们的脑海中先想到的是犹太人,然后是“世界”——其他所有人。约翰是个犹太人,主要担负对犹太人传道的职责(加2)。在整个旧约中,人们期待着弥赛亚不仅要拯救犹太人,还要拯救整个世界,也就包含了外邦人(创12:1-3;赛56:8;结34:23,37:24;路2:22-38)。
我们在约翰福音中看到该亚法有点令人惊讶地阐述了这个结论(约翰福音11:49-53):
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这听起来像耶稣在约翰福音10:16中所说的:“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当我读到约翰一书2:2时,我想到了挽回祭这个词的意思,耶稣所做的事情,以及约翰对代赎的性质、意图的其他教导,特别是对非犹太人的教导,这使我得出结论,耶稣为百姓代求,耶稣也为百姓代赎。这包括所有种族的人,不仅仅是犹太人,还有来自各族各方的人(启示录5)。我认为约翰在这里使用“世界”一词,是指来自各国——而不仅仅是以色列——的百姓。
我记得我曾经在这个教义上挣扎过,并试图结合一些经文进行思考。在研究过程中,我看到了约翰·欧文提出的简明难题:
圣父把祂的愤怒加在了圣子身上,圣子受刑罚是……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
对上面第三个反问,你可能会回答说,“因为他们不信。”那么请容许我问,这种不信是罪吗?如果是,那么基督就已经为此受刑罚了。如果他已经为此受了刑罚,为什么不信的罪还要妨碍那些人导致他们不能得救呢?如果基督没有为不信的罪受刑罚,那么基督就没有为所有的罪而死。
我一开始就说,当我们查考圣经以更好地理解基督的工作时,我们会从中受益。当我们这样做以帮助自己和他人学习时,必须怀着谦卑的心态。只要想一想,在争论赎罪范围的问题时,我们有多么不容易发现自己的骄傲啊!
这样的对话应该以它所要求的温和、耐心和精确为特征。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Did Jesus Die for Ever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