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耶稣为何要死在十字架上
2024-07-10
—— Brian Rosner

耶稣为什么会死?

就历史而言,从人的角度看,答案很简单。犹太领袖密谋反对他,犹大出卖了他,希律王和彼拉多审判了他,罗马士兵处决了他。

好些个人和团体对耶稣的死都负有责任。正如路加所说:“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 2:23)

但还有另一个角度也值得考虑。《使徒行传》2:23 说,耶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要想了解耶稣为何而死这个问题的核心,我们必须从神的角度来思考。

从神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提到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耶稣之死是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 3:18)

“引我们到神面前”意味着,在耶稣死之前,我们离神还很遥远。在这一点上,使徒保罗表达了和彼得一样的看法:“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 2:13)

我们的罪要受到处罚,才能靠近神:“基督为罪受苦”(彼前 3:18)。提起人类的悖逆及其后果,圣经一点都不含糊。耶稣说他的门徒不好(太 7:11),保罗在《罗马书》6:23 中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有罪;神全然圣洁,全然公义,罪把我们与神分离开来。

要理解神如何对待我们的罪,如何饶恕我们,耶稣的代赎之死是关键。为了让我们来到神面前,“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 3:18)。如果说“不义的”是我们所有人,那么“义人”就是耶稣自己。这位“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 5:21)——我们的罪——使我们蒙怜恤。

新约圣经使用了几个生动的形象来阐释耶稣替我们死的真理。例如,耶稣为我们的救赎付出了代价,他“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 10:45)。耶稣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和好(彼前 2:24)。“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 3:25),消除了神对我们不义的忿怒。

保罗提醒我们,耶稣为我们的罪死了,这是第一重要的,也是符合(旧约)圣经的(林前 15:3)。他的死成就了旧约中的献祭,如赎罪祭、逾越节的羔羊和赎罪日的替罪羊。他是受苦的仆人,“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赛 53:5)。

有些传道人心存善意,然而他们的解释却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认为天父上帝不想饶恕世人,要以牙还牙,但是耶稣为我们而死,以此义举说服了神,让祂怜悯我们。而事实上,神因着爱差遣圣子,而圣子也是甘愿舍命:“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 5:19)

因此,三位一体中的三个位格都完全参与了人的救赎:“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 9:14)。正如格雷厄姆·科尔(Graham Cole)所说,圣父是赎罪的设计者,圣子是赎罪的完成者,圣灵是赎罪的应用者。

第二,耶稣的死彰显了上帝的属性。

在基督受难之前,我们并非对神一无所知。祂对造物的护理体现了祂的爱。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表明了祂对整个世界的关怀。但是,在十字架上,我们看到了祂与以色列所立之约到达最高点,我们见证了神的公义与慈爱的终极证明。

《罗马书》中的两段经文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 5:8)基督的死让我们对神的爱确定无疑。它向我们保证,无论生活如何困难,我们都可以相信“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 8:32)

耶稣也是为了证明神的义而死:“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要显明神的义”(罗 3:25-26)。

神饶恕我们,不是因为祂对我们的罪视而不见,或者不予理会。饶恕罪人,神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十字架上,我们不仅看到了神有多爱我们,也看到祂对我们的罪所持态度有多严肃。

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也告诉我们,耶稣之死展示了神的智慧、大能和荣耀。

单单夸口十字架

耶稣的死还有许多其他原因:战胜邪恶、开创新的圣约、为我们树立舍己之爱的榜样等等。然而,两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把我们带到神面前,彰显神的品格。

如果神没有差祂的儿子为我们而死,我们会在哪里?如果没有十字架,我们就会“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 4:18)。

你可能知道这样一句口号:“宠物不只是圣诞节的礼物而已,它是一辈子的事”。我想再提出一句口号:“耶稣的死不只是复活节的事,它也是生命的礼物。”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指出,十字架“主导了新约”。

我成为基督徒已经许多年了,教神学也教了近三十年。这么多年下来,我越来越相信耶稣的死改变了一切。我向神祷告,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保罗一样说:“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 6:14)。


译:变奏曲;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2 Reasons Jesus Died on the Cross

Brian Rosner (布莱恩·罗斯纳)博士毕业于剑桥大学,现任澳大利亚墨尔本里德利学院(Ridley College)校长,曾任教于阿伯丁大学(University of Aberdeen)和摩尔神学院(Moore Theological College)。罗斯纳撰写或编辑了十多本著作,其中包括《为神所识:个人身份的圣经神学》(Known by God: A Biblical Theology of Personal Identity)。他与娜塔莉(Natalie)结婚,育有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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