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基督徒应对陌生新世界的六种方式
2026-01-06
—— Carl Trueman

世界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关于“自我”的新观念正在挑战基督徒的价值观,我们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在这里,挑战新的社会常态可能会招来风险。

比如,在当今社会道德的评价体系里,反对同性婚姻与种族歧视已没有本质区别。在过去,基督徒可以不同意世俗社会的主流观念,却依然被视为体面的社会成员,备受尊重。但那样的时代正在消失,或者说已经结束了。实际上,由基督教塑造的社会想象之最后痕迹正在迅速褪色,我们中的许多人已经生活在了一个陌生的新世界里。

这场关于“自我”的革命,尤其通过性观念的变革全面展现,正深刻重塑我们的生活图景。从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到职场对代词的使用规范,处处可见其痕迹。基督徒或许尚能短暂回避某些冲突,却终将无法置身事外。早晚我们都会遇到现代自我观念所带来的挑战。

这也意味着,当顺应潮流的压力日益逼近,我们必须直面两个根本问题:“我们应当如何生活?”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回应?”。这些问题从未像此刻这般迫切。接下来,我们来看基督徒在这个新世界中可以采取的六种应对方式。

一、我们是同谋

我们首先需要明白,自己也是表现型个人主义的同谋。但这话需要稍作解释。表现型个人主义并不是全无益处。我们确实有情感,我们的内心世界也深刻地塑造着真实的自己。

从历史看,当卢梭(Rousseau)提出“自我根植于内在情感”时,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也在《宗教情感》(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中从基督教视角探索人的内在维度。表现型个人主义肯定心理对人格的重要作用,强调人类普遍的尊严,这些都有价值。我们还可以补充:这种对个体的重视,其实与新约强调个人回应福音之紧迫性的呼召相契合——“唯有我自己,才能让我相信”,这恰恰将“我”置于至关重要的位置。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以宗教自由为例:这无疑是宝贵的社会美德,哪个基督徒愿生活在逼迫教会、视敬拜为罪行的国家?然而拥有宗教自由的国家往往也是一个宗教多元的国家:教会比比皆是,让人可以自由挑选。

以我此刻在宾州书房写作的所在地为例,方圆十几公里内就矗立着数十间教会——长老会、路德宗、东正教、浸信会、天主教等等。而“长老会”“路德宗”“浸信会”这些名字的下面,还涵盖着众多不同的信念。这当然是宗教自由结出的美好果实,但无形中也让信仰变成了一个市场:会众成了顾客,教会则成了提供服务的供应方。宗教的权威性悄悄转向了会众一方,宗教本身也越来越倾向于满足人心理层面上的需求。

为了让我的观点更直截了当些,值得引用社会学家菲利普·里夫(Philip Rieff)的一段话:“从前的人如果感到痛苦,会去教会寻找痛苦的根源;他们并不期待因此变得快乐。追求快乐的观念源自希腊文化,而不是基督教或犹太教的传统。”

如今现代人已经很难理解这种观念。我们基督徒去教会,往往本能地是为了获得心灵的慰藉——可能是去见朋友,唱几首令人振奋的诗歌(无论是传统圣诗还是现代敬拜),或是从精彩的讲道中得到启发,又或是被优美的音乐所感动。无论是个人祷告还是集体祷告,内容也常常集中于祈求苦难得到缓解,而不是求神赐智慧帮助我们理解苦难背后的意义。我们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对,就是“选择”——那间让自己感觉最好的教会。不论是容易被灵恩派敬拜感染的情感型信徒,还是偏爱仪式之美、倾心于高派圣公会、天主教或东正教的艺术型信徒,抑或是像我这样喜爱改革宗深厚讲道的书虫式信徒,我们都在不知不觉间,寻找着那个能“让自己感觉良好”的属灵家园。

或许我的表达有些绝对。但如果我们诚实面对自己,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承认,我们选择教会并不完全是出于神学考量。个人喜好在其中确实起了作用,而这种喜好又深受我们所身处的那个高度心理化、疗愈化的社会所塑造。我们就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活、动作、存留。

这也折射出教会在另一个方面不自觉地更像这个世界:那就是崇拜个人舒适。当然,舒适本身没有错。但多年来,舒适的内涵已悄然演变为一种内在的心理幸福与满足感。一旦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幸福,我们就难以理解保罗书信(尤其是《哥林多后书》)所勾勒的基督徒生命图景。我们或许并不公开认同成功神学,但许多人确实将神的祝福等同于个人的幸福感。这正是心理化、疗愈化文化渗入基督信仰的后果。

基督徒在其他方面也同样难辞其咎。“无过错离婚”的根基是将婚姻视为满足个人幸福的工具之上,一旦双方或一方感到不幸福,婚姻便失去意义。有多少教会在这个问题上持守坚定立场?当至亲好友出柜或表明跨性别身份时,又有多少基督徒让情感凌驾于伦理判断之上?在这个陌生的新世界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成了共谋者。

应对这种情况并不容易,但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首先,我们需要在个人层面和群体层面省察自己,看看在哪些方面为了适应时代潮流而妥协了福音教义。接着应当悔改,求主赐下恩典,并据此更新我们的信念、态度、直觉和实践。若要真正的改革,这一步不可或缺。

其次,意识到自己的妥协,应当使我们与持不同看法的人互动时更加谦卑。那种法利赛式的祷告——“感谢主我们不像他们那样”——在这种思想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再者,意识到我们是时代的同谋,至少能让我们在未来进行必要的自我反省与自我约束。选择敬拜的教会固然不可避免。即便是在天主教家庭长大的信徒,如今继续去教堂也是一种选择,毕竟还有诸多其他选项,包括根本不去教会。但既然已经选择了某个教会,我们就应当操练自律,忠心委身,坚持留下,而不是因为一些琐碎的问题或个人偏好就轻易离开。这条路既不完美,也不容易,但在这一点上,除了自觉与自律,我看不出还有更好的办法。

二、向古代教会学习

重视传统的基督徒往往也认真对待历史。我们的信仰扎根于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事件,最核心的就是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及其生平作为。我们也将自己的信仰群体视为一条跨越时间、一直延伸到五旬节乃至更早的历史长河中的一部分。因此,面对特殊挑战时,基督徒常会回望历史,为当下处境寻找盼望的根基。新教徒往往向往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徒则倾向回顾中世纪盛景。我们常暗自思忖:如果能回到那个世界,一切或许就会好起来。

但凡对历史有清醒认识的人都明白,这种回归即使可能,也近乎幻想。首先,无论是宗教改革还是中世纪盛世,都不是后来宗教怀旧情绪所描绘的黄金时代。更重要的是,那些时代教会所处的社会环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科技革命已彻底改变了我们所处的世界。

如果要为当今时代寻找历史先例,我认为必须追溯更早的时期:回到二世纪,回到使徒时代刚刚结束的早期教会。那时的基督教是一个遭人蔑视、处于社会边缘的小众信仰,外界怀疑基督徒道德败坏,甚至图谋不轨。基督徒分食“神之血肉”、互称“弟兄姐妹”(即使夫妻间也是如此),这些做法在局外人眼中显得极其可疑。而“耶稣是主”的宣告,表面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削弱凯撒权威的效忠声明。这与今日教会的处境何其相似。

比如,因为我们在同性婚姻问题上的立场,常被视为不理性的偏执者。在特朗普第一任总统任期之后,宗教保守派(尤其是福音派基督徒)被斥为文明社会的威胁已成常态。我们就像二世纪的属灵先辈一样,也被贴上“不道德”“危害社会”的标签。

当然,这种类比并不完全准确。二世纪的教会面对的是一个从未接触过基督教的异教世界,而我们身处的是一个主动且刻意去基督教化的时代。这意味着,今天的反对力量可能比古代世界更加了解基督教,更具攻击性。尽管如此,回顾二世纪教会的应对方式,仍然能带给我们重要的启发。

首先,从新约到《十二使徒遗训》等早期文献都清晰表明:群体生活是教会的核心。《使徒行传》描绘的图景中,基督徒彼此关怀、互相服侍;《十二使徒遗训》则确立了一系列道德规范(包括禁止堕胎和杀婴),以此将教会与周遭世界区别开来。基督徒的身份认同,正是在这些具体、朴实且日复一日的实践中得以确立。

这其实再合理不过了。社会想象的核心假设是:人的身份是由其所归属的群体塑造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我的身份除了是基督徒之外,还是丈夫、父亲、教师、英国人、移民、作家,以及橄榄球迷。而那些最深刻、最能塑造我直觉的身份,正是来自我最深度参与的那些群体。这也意味着,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教会都应当成为我们所归属的最重要、最有分量的群体。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LGBT+ 群体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之所以能从社会边缘走到舞台中央,与他们在边缘时期所建立的强大群体密切相关。这也提醒我们,为基督教文化边缘化哀叹固然合理,却不应成为教会面对社会剧变的唯一回应。哀叹当然要有——《诗篇》早已教导我们,该为这个扭曲的世界哀哭;但同时也要行动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的共同体。主说:“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 13:35)。而彼此相爱,正意味着建立共同体。

这就引出了我们可以从早期教会学到的第二个功课。群体生活在日常细节上的具体呈现,可能因城市或乡村、美国或英国而有所不同,但无论在哪里,教会都有一些共同的核心要素:敬拜与团契。主日聚集、祷告、颂赞神、聆听牧者宣讲并讲解神的话语、施行洗礼、圣餐、奉献支持圣工,这些都是基督徒聚集时当行的本分。

这听起来或许有点老生常谈,但教会向世界作见证的重要方式,恰恰在于“作为敬拜的教会而存在”。保罗曾提到,当不信的人偶然来到教会时,他应当被其中所发生的一切所显明的、属天的圣洁所震撼。对福音最有力的见证,正是教会忠心地履行敬拜的职分之时。

许多基督徒热衷于讨论“文化参与”。事实上,当教会向世界呈现出另一种文化、另一种群体形态时,才是最深刻的文化参与。这种文化扎根于礼仪性的敬拜,并具体体现在聚会之中、也延伸到聚会之外的彼此相爱里。有人谈到基督教与世俗主义之间的“文化战争”,圣经也确实使用过争战语言来描述当下这个时代的属灵冲突。但鉴于人类历史上的战争创伤,或许用“文化抗议”来表达这一概念更贴近当代语境。教会通过活出“按上帝形象受造之人”的真实样貌,向主流文化发出有力的抗议。

这种思路在公元二世纪的基督教文献中已经初见端倪。我们所称的“希腊护教士”,例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就曾从基督教立场向罗马帝国陈述信仰。与当今许多基督徒(无论左右阵营)的做法相比,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些古代护教士所展现出的尊重态度。他们并没有把精力花在痛斥皇帝及其宫廷的邪恶上,而是积极论证:基督徒是最好的公民、最好的父母、最好的仆人、最好的邻舍、最好的雇员,理应获得安宁度日的自由,不受官府骚扰。当然,他们参与公共生活也是有底线的:如果政府要求他们把皇帝当作神来献祭,他们就必须拒绝。但在不触及这些要求的前提下,他们完全可以成为罗马社会中的良好成员。

到了五世纪,奥古斯丁在其巨著《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中提出了类似的论证。他指出,基督徒同时属于地上之城与上帝之城。他们的异教邻舍或许只属于地上之城,但这并不妨碍双方在一些共同的关切与爱好上达成一致,尤其是地上之城的和平与繁荣。异教徒和基督徒都渴望这些,也可以为此共同努力。因此,在忠于上帝的前提下,基督徒不仅可以,而且应当成为良好的公民。

护教家们和奥古斯丁共同描绘了一幅教会身处敌对文化中的图景:既坚持做真正的教会,又成为所处社会的建设性成员。有人或许会认为,不采取激进、正面冲突的方式,看起来更像是失败主义或退却。但果真如此吗?

在诸如堕胎等关键议题上,西方基督徒仍然可以运用作为地上之城公民的权利,为公益发声。我并不是在呼吁一种消极的隐退主义,让基督徒放弃公共责任,或把公民责任与信仰完全切割开来。我的意思是,用属世的工具、话语和武器去发动文化战争,并不是上帝子民当走的道路。

如果护教家们和奥古斯丁真的是消极退隐的人,那么基督教又如何能在西方世界占据主导地位长达数个世纪?相反,历史证据表明,他们的方式从长期角度来看显出惊人的成效。或许这样的见证不会在我甚至我子女的有生之年开花结果。但神掌管万有,祂看顾长远,祂的旨意必将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三、传讲神全备的旨意

在剧变翻腾的时代,教会很容易陷入一种试探,那就是只专注于眼前对信仰的直接挑战。当然,优先处理最紧迫的问题并予以紧急应对并非坏事,比如,1517 年兜售赎罪券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路德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正确的,而不是把时间花在当时几乎毫无意义的同性婚姻议题上。但危险也正藏在这里:我们可能会过度专注于某些具体威胁,而忽略一个关键事实:基督教真理并不是一堆互不相关的主张,而是一个彼此连贯的有机整体。

教会关于性别、婚姻与性的教导,源自教会对“人之为人”的理解。创造、堕落、救赎与更新的教义是我们回应当下具体挑战的重要根基。如果像我所说的,当代的性政治和身份政治乃是更深层自我观念的外在表现,那么,如果要回应这些问题,首先必须清楚基督教如何理解“自我”。既然圣经教导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的,我们就必须对“上帝是谁”有清晰而扎实的认识。简而言之,唯有在上帝真理上建立起广阔而深厚的根基,我们才能在这个文化时刻站立得稳,并切实回应所面对的具体挑战。

这意味着,时代的混乱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教会依然必须向基督徒传讲神全备的旨意。教会不但不能放松,更应趁此时机反省:我们是否真的在这样教导?如果没有,就需要对教导策略作出必要的调整。教会必须确保基督徒有意识地、系统地扎根在真理之中。

就像群体生活一样,具体的实施方式因地域与会众而异,但我认为,使用成熟可靠的历史信经或要理问答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时间是最好的过滤器,能过滤掉无关紧要的东西。如果一份信经、信条或要理问答历经数百年仍被证明是有益的,我们大可以相信,它所包含的不是无关紧要的边角内容,而是对历世历代基督徒都至关重要的核心真理。

以我所在的长老宗传统为例,《威斯敏斯特信条》及《大小教理问答》诞生于 17 世纪 40 年代,是对基督教信仰要旨的全面阐述。后来有些许修订。例如,美国版本删除了政教之间的绑定联结,即所谓的“国教原则”(Establishment Principle),以符合美国社会对政教关系的理解,但其绝大部分内容保持原貌。任何以这些文献为指导来传讲上帝全备旨意的教会,都将发现它们是辨识信仰关键要义的宝贵资源。

或许有人会说:当整个社会都在热议同性婚姻或跨性别议题时,这类历史文献对今天的实际处境帮助有限。这话不无道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确实不会像牧师讲道那样直接讨论这些议题,但它确实蕴含关于“人之为人”以及“婚姻本质与目的”的正面教导。这些内容为教会应对当代挑战提供了坚实而普遍的概念基础,并能将当前的具体问题置于基督教永恒真理的宏大框架中审视。

简而言之,这类信仰告白不仅帮助我们看清某些事物的错谬,更让我们从神整体真理的角度理解其错谬的根源。在当下这样的处境中,以信条为指引来制定教导策略,理应成为教会生活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四、以合乎圣经的敬拜塑造我们的心灵直觉

当下盛行的表现型个人主义将个体及其欲望——甚至可以说是将人的自我——置于道德宇宙的中心,这显然是有问题的。但我们也需谨慎,不可忽略其中蕴含的重要真理:比如它背后对普遍人类尊严的坚持,即无论人在世俗等级中处于何种位置,其尊严都不可剥夺。

此外,它强调人的内在心理空间、情感与欲望,这本身并没错。但是当这些成为终极目的时,问题就来了。神创造了有情感、有渴望的我们。我们是有意愿的受造物,而不是仅凭本能行动的动物,内在的思想活动对塑造“我们是谁”至关重要。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正视内心的心理空间,并以正确的方式塑造其中的直觉。

奥古斯丁的自传《忏悔录》是基督教文学的经典之一。全书聚焦于作者的内心世界,回忆早年生活中的关键事件。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奥古斯丁的内省从不止步于自身,而总是引向上帝。最终,他的感受被置于神及其在基督里启示的宏大真理中,并在此过程中得到修正。

《诗篇》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张力与走向。不同的诗人以诚实的笔触、甚至带着尖锐的口吻与痛苦的心情,述说他们对朋友、仇敌,乃至对上帝本人的感受。但这样做从来不是为了自我肯定,更不是为了沉溺在自怜式的情绪宣泄中。恰恰相反,诗人这样做是要把这些经历和情感,安放在上帝伟大真理的背景之下。

要让教会把握这一真理,并按圣经的方式塑造我们的心灵直觉,就必须认真思考敬拜中一个极为核心、也极具塑造力的行动——歌唱。《诗篇》是一本集体颂赞的书,这不是偶然的。作为群体一同吟唱这些诗歌,塑造了犹太人的社会想象;今天,教会同样需要这样做。

是的,我们曾是表现型个人主义的同谋;不,我们不愿走上从卢梭到奥普拉·温弗瑞的老路,将个人感受当作生活的基石。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将情感从教会生活中剔除。恰恰相反!我们需要改革教会的群体生活,使其能恰当地塑造我们的内心世界。这意味着选择敬拜诗歌时,要避免那些单纯宣泄情感的作品,也要警惕那些暗示“上帝因我的需求欲望而存在”的歌曲。

我们需要的是这样的赞美诗:它能让我们诚实地理解并表达自己的感受,同时始终把我们引向上帝,引向祂的真理。虽然我并不认为教会(像某些人所主张的那样)只能唱《诗篇》,但我确实认为:多唱《诗篇》会是一个极好的起点。如果你们完全不唱《诗篇》,那么不妨开始尝试一下。

试想一下:《诗篇》呈现的基督教生命图景充满喜乐,却也承载哀伤与失落;它将当下的挣扎置于神过去的作为与未来的应许之中;它帮助我们理解自己“在陌生之地作客旅”的身份。通过展现上帝的宏伟图画与未来安息的应许,无论面对疾病等个人困境,还是社会剧变等公共动荡,《诗篇》帮助我们在神学和情感上都保持对现实事件的正确视角。我们是有情感、有感受、却又堕落的受造物,因此,我们需要救赎之歌,来把我们的情感重新放回它们该有的位置。

五、重拾自然法与身体神学

教会还需要重新拾回自然法与身体神学的传统。罗马天主教在前者上有悠久传承,而在身体神学方面,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作出精彩阐述。虽然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对自然法也有丰富理解,但在过去两个世纪里,这一传统已逐渐式微。

那么,什么是自然法?简单来说,它指的是这样一种观念: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并不只是道德中立的“材料”,它自身就带着一种道德结构。人的身体尤其具有深刻意义:我们通过身体与他人建立联系,也因身体而彼此依赖。身体并不是我们暂居并可以操控的容器;相反,它在深刻而重要的意义上构成了我们的身份,构成了“我们自己”。身体有强项,也有局限,有些是个人独有的,但更多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这意味着,人类——确切地说,人类的身体——在某些状态下能够兴盛,在另一些状态下则不能。

我们都能从技术性、道德中立的角度理解这一点:我不能爬上帝国大厦顶层跳下并指望安然无恙,我的身体构造决定了我无法凭自身力量飞翔。身体限制了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自然法正是把这种理解延伸到道德领域中去。举例来说,新生婴儿对母亲的依赖是自然的,而母亲尽其所能保护、养育孩子的责任同样是自然的。因此,母亲把孩子丢在树林里任由野兽吞噬,显然是不道德的。又比如,如果我们承认生命本身是一种自然的善,那么由他人终结这条生命就是错误的,是违背自然的行为,因此谋杀本身就是错的。

在性与身份的问题上,自然法的概念尤为有帮助。我不想说得太直白:男性和女性的身体在某些方面是可以性结合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则不可以。男人的身体就是不适合与其他男人的身体发生性关系。绝大多数人生来便具有男或女的生理特征,这是有道理的:这些身体具有不同的能力,执行不同的功能。在这些方面,我们都可以说,自然——或者说自然法——指明了哪些行为会带来人类的兴盛,哪些不会。

或许有人反驳:人类堕落的现实意味着这类论证对世俗世界毫无说服力。同性性行为会增加艾滋病或癌症的风险?世界的回应往往是投入资金进行医学研究,开发药物和治疗手段来消除或缓解问题。有人认为自己生错了身体?那就通过手术和激素治疗,把心理认同变成生理现实。这些做法背后的假设是:自然只是“材料”,一旦它阻碍我们实现自己的梦想,便应予以克服。

这种反对意见并非毫无分量。是的,世界的确在悖逆上帝,沉溺于“想得到就做得到”的幻想;因此,任何诉诸外在权威的尝试,都很可能遭到嘲讽或否认。但我之所以建议重新思考自然法和身体神学,并不是主要将其作为面向世界的护教工具(尽管它们在这方面的作用可能比许多人承认的更大),而是作为教会内部说服性教导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举个例子,一位年轻的基督徒正纠结在同性恋是对是错这个问题上。牧者也许会指向一些圣经经文,说明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它违背了神设立性之目的。这或许足以让这位年轻人接受结论,但我怀疑他心中仍会浮现更多问题:上帝禁止同性恋,是不是因为祂苛刻专断?是不是因为祂不希望我的同性恋朋友快乐?祂为什么要禁止这样的行为?

年长的基督徒已经不能再假定年轻基督徒自然而然地能理解圣经伦理。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想象与我们许多人成长时的环境已经截然不同。这意味着我们不仅需要阐明基督教道德的内容,更要解释其内在逻辑。

在上述情境中,仅引用几处经文教导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展示为什么这些教导在更宏大的图景中是合理的。这幅图景既包含圣经整体的维度——性关乎圣经对人的本质的教导;也包含自然法的维度——例如男女身体的互补性,以及某些性行为对身体造成损伤的证据。我不是说自然法是最终、决定性的论证依据,但它确实有助于表明:圣经教导并不是无视自然法、凌驾在它之上,而是与自然彼此呼应。换言之,它帮助我们说明:神的诫命与世界真实的样貌是相符的。

六、活在真实而清醒的盼望中

最后,教会回应这个时代时,需要警惕两种诱惑:绝望与盲目乐观。陷入绝望,意味着我们没有认真对待主的应许,那就是教会最终必得胜,因为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而沉溺于乐观,不过是在为将来更深的绝望铺路。这两种态度都会滋生不作为:前者源于无力感,后者则出于天真无知。

但还有第三条道路。去年我与记者及东正教徒罗德·德雷赫(Rod Dreher)交谈时,曾说到他的文字流露出一种黯淡悲观的基调。他笑着否认了这种描述:“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但我有盼望。”盼望当然不同于乐观。波丽安娜(该人物出自《少女波丽安娜》,以乐观向上著称——译注)和米考伯先生(《大卫·科波菲尔》人物,他的人生态度是乐天知命,活在当下——译注)是乐观主义者,他们相信只要静待时机,一切自会好转。

然而基督徒的盼望却是现实的。基督徒知道这世界是流泪谷,世界并不是它该有的样子;也明白,正如诗人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所说,一切生命终将归于死亡。这个世界并不是基督徒真正的家园,因此我们不该期待它能提供故乡的慰藉。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该为当下所拥有的美好心存感恩。我感谢神,让我身处能获得优质医疗的时代与地域,拥有喜爱的工作、蒙爱的家庭。我也祈求这些恩典能继续临到我,也愿他人同得恩惠。

但我也清楚,这个世界已经堕落,福音并没有应许,此刻的安逸与舒适我一辈子都会拥有;我的呼召(也是所有基督徒的呼召),是在神所安排的时间与地点中忠心地生活。当世事变幻带来个人、所爱之人或整个社会的苦难时,我不可绝望;我必须竭尽所能去纠正这些不义;同时也要记得,生命真正的意义不在今世,而在永恒。此刻的苦难或许惨痛难当,却绝非毫无意义——不,它的意义深植于主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复活、升天与再临之中。

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似乎正进入一个全新的、混乱的、未知的、甚至黑暗的时代。但我们不应绝望。我们需要预备自己:明辨时事,获取信息,清楚知道自己信什么、为何而信;以塑造真门徒与客旅的方式敬拜神——不仅在理性上,更在心灵直觉中;并时刻仰望主在基督里所立那永不废坏的应许。

此时,我们不该绝望,也不该盲目天真。是的,让我们为堕落所带来的破坏而哀哭,但愿这样的哀哭帮助我们重新磨砺上帝子民身份,也成为激发我们渴望那终极的成全,那在羔羊的婚筵上等候我们的荣耀结局。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6 Ways Christians Can Respond to Our Strange New World.

Carl Trueman(卡尔·楚曼)博士毕业于阿伯丁大学,目前在滨州树林城大学任教,教授圣经与宗教研究,著有《历史与误谬——写作历史所面对的问题》《路德谈基督徒生活》《信条的重要》等书,目前正与布鲁斯·戈登共同编辑《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牛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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