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地,耶稣基督的福音总是会遭遇不同的质疑和反对。早在公元一世纪,犹太人和外邦人就基于不同理由反对福音——对犹太人而言这是一块绊脚石,对外邦人来说则是愚不可及的事。犹太人求神迹,外邦人求智慧(林前 1:22-23)。
面对这些质疑,早期基督徒必须作出恰当的回应。使徒时代的教会要面对两大挑战:一方面要回应犹太人对被钉十字架的基督的质疑,证明耶稣确实就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另一方面要揭示外邦异教和哲学的空虚,宣告耶稣是独一的真神。
时至今日,福音传播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仍然面临各种不同的挑战。要想有效地传播福音,我们就必须深入了解当地文化中的主要反对意见,从而做出恰当的回应,用更贴近人心、更具说服力的方式传讲福音。接下来,让我们具体看看在印度这片土地上,人们对福音最常见的三个反对意见。
在印度,对福音最大的质疑之一就是“耶稣是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这一说法。印度是古老宗教的大熔炉,人们习惯了多元主义的思维方式,认为所有宗教的主张都同样正确有效。
有意思的是,印度人并不反对“耶稣是神”这一说法。但他们认为,声称“只有耶稣是神”“只有基督教信仰才是真理”的说法过于傲慢。在他们看来,这种排他性的观点显得不够包容。
印度的古老寓言“盲人摸象”很好地诠释了多元主义的观点。故事里,每个盲人都只摸到大象的一个部位,然后基于自己有限的体验做出判断。有人摸到象鼻,以为是条蛇;有人摸到象腿,觉得是棵树;还有人摸到象尾,认定是根绳子。这个故事暗示着:每个宗教都包含一部分真理,所以说只有基督教才是真理,这种说法未免太过武断。
很多人认为,神只有一位,只是人们用不同的名字称呼祂。无论是耶和华、真主安拉、罗摩还是耶稣,指的都是同一位神,只是名字不同罢了。这种多元主义的观点在近期颇受欢迎的小说《少年派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中也有体现。小说主人公“派”·帕特尔(Pi Patel)就是从不同宗教中选取元素,创造出自己的混合信仰。
然而,这种多元主义的宗教观与耶稣的宣告是相悖的。耶稣曾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 14:6)
与盲人摸象的故事不同,上帝并没有让我们在黑暗中摸索,靠主观经验寻找真理。相反,祂在圣经中向我们启示了客观真理。经上说,在上帝和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 2:5)。救恩只在基督里才能找到,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 4:12)
近年来,“福音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宣传工具”这种说法越来越普遍。在这种观点下,福音被视为一种压迫工具,基督徒则被看作是殖民主义的同情者和反民族分子,而基督教则被认为是一个不属于印度的“白人宗教”。
然而,基督教并非西方宗教,它起源于中东地区。耶稣的一生都是在罗马帝国的殖民统治下度过的——从祂在帝国人口普查期间出生,到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教传入印度是通过圣托马斯从喀拉拉邦西部海岸登陆,这比任何欧洲国家开始殖民统治都要早几个世纪。
事实上,推动殖民扩张的主要是经济利益,而非传播基督教。东印度公司在 1600 年代初期到 1858 年间统治了印度大部分地区,但他们基本上禁止宣教活动。正因如此,浸信会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才不得不离开加尔各答,迁往丹麦在斯兰坡的殖民地。
基督教绝不是“白人的宗教”,它是为所有人而存在的。上帝通过耶稣基督提供的救恩,向所有部落、国家和语言的人们开放(罗 1:16;启 7:9)。耶稣的福音并非推进世俗政权的政治工具,而是基督属灵的国度。福音的方式不是暴力与压迫,而是爱与服事。
在印度的主要宗教中,各派都强调善行的重要性:印度教推崇“业力”(karma),佛教遵循“八正道”,伊斯兰教要求信徒恪守“五功”,锡克教则重视“无私服务”(seva)。这些宗教都认为,人必须通过善行才能与神建立联结。
而基督教的观点却截然不同。它宣称救恩完全来自上帝,是祂白白赐下的恩典(弗 2:8-9)。福音告诉我们,上帝不要求任何善行作为交换,就将救恩白白赐给罪人。在印度这片土地上,人们世代相信要通过善行来赢得神明的青睐,因此他们会觉得“单靠恩典得救”这样的理念不公平?
上帝通过福音白白赐下救恩,但这救恩并非没有代价。虽然人不能靠行为换取救恩,但在基督耶稣里,上帝亲自完成了救赎的工作。这并不意味着善行就不重要——上帝确实要求我们行善(弗 2:10)。只是善行不是换取救恩的筹码,而是已经得救的明证(约壹 2:3-6;雅 2:26)。
耶稣用两种方式完成了救赎:一是主动顺服,完美地遵行了律法,代替罪人满足了上帝的要求;二是被动顺服,在十字架上受死,承担了违背上帝律法之人应得的惩罚。因此,凡信靠祂的人都能白白得到基督耶稣生平与受死所成就的功德(林后5:21;腓 3:9-10;罗 1:17,4:5)。这一切都显明了上帝对罪人满满的恩典,因为基督已经替他们完成了一切。
这样看来,上帝并非不公平。祂向基督追讨了原本该向罪人追讨的公义要求和刑罚。正是因为基督在上帝的审判台前替代了罪人,才确保了上帝始终是公义的。上帝既维护了公义,又称信靠耶稣基督的罪人为义(罗 3:26)。就这样,罪人不必靠行为,单单凭着信心就能得着一切——这就是福音的奇妙之处。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印度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ree Commonly Held Objections to the Gospel in In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