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赤条条地躺在那里,全身荣耀,或者更准确地说,全身没有荣耀。我的目光死死盯着镜中的倒影,就像目睹一场惨不忍睹的车祸现场。这就是神的杰作?这就是神的形象?
我看一点都不像。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自己裸露的全身了。2022 年的那个夜晚,我所看到的躯体,是 1995 年那场跳水意外留下的残局。那年我才15岁,脊髓严重受损。时隔 27 年后,就在那个晚上,妻子和护士帮助我转到一个医院的病床上准备手术。他们帮我翻身的那一瞬间,我不经意间瞥见了自己的身体。那一眼,让我彻底崩溃。那具躯干让我恶心。
镜子里那个怪物真的是我吗?我向神祷告,愿这不是我:那双细如枯槁、只剩皮包骨的双腿,一个毫无肌肉线条、松垮凸起的肚子,苍白的双臂几乎动弹不得,几根手指因痉挛而扭曲。在那副枯萎虚弱的身架上,一颗头显得大得离谱,极不协调。
我透过羞愧的泪水看着这具残破的躯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绝不是我。
1995 年 8 月 11 日,我击出了一记飞越外野围栏 300 多英尺的平直球,随后一路狂奔,把双垒安打拼成了三垒安打。
仅仅一个月后,我的治疗师为我喝彩——当时我正用那双绵软无力的手,费力地把积木塞进孔洞里,胸前的带子死死勒住我,才没让我一头栽在膝盖上的治疗板上。
一年后,高三的我坐上了那辆让人望而生畏的残疾人校车。
我的身份崩塌了。
直到有人给了我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让我找到了一种撇开残疾的身份。受伤一年后,一位关心我的亲人对我说:“你不是你的残疾,你也不是你的身体。”
当时的我恨极了自己破碎的身体,所以一听到这句话,我就全盘收下。“我”终于不必再是个残疾人了。尊严在向我招手,我要做的只是把自我与身体剥离。
16 岁的我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为了逃避残疾给我带来的羞耻感,我下意识地全盘接受了这样一个与身体脱节的身份。我告诉自己:我的大脑依旧敏锐,破碎的只是身体。
然而,2022 年医院里的那个夜晚提醒了我:一个没有身体的尊严是脆弱的。几十年来,我撇下自己的身体,看它没有任何意义。然而,那一个晚上,身体开始呐喊,如同亚伯的血从地里哀告申冤一样:“我有意义!我就是你!”
“不!”我大叫,“你不可能是我。如果你就是我,我就毫无价值。”我紧闭双眼,想忽视身体里面那震耳欲聋的哭喊。
我那与身体脱节的身份终于崩塌了。身体在反击。为什么?
因为身体很重要。
圣经教导我们,身体是神的形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我的身体也是我的身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的身体并不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就是我的一部分。我并不是拥有一个身体,我就是一个生命实体。那天在医院的经历让我认识到,我的身份包括这具躯体。我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体,这两者不该分离,我的尊严取决于神创造我时赋予我的身份。
那种“你不是你的身体”所许诺的尊严,其实是个骗局。它建立在一个伪命题之上,这个伪命题认为自主权才是尊严的源头。这种脱离身体的尊严与圣经的观点不同,它依赖于利用理智、自我意识、意志等无形的能力,去自主构建身份。任何限制自由选择的阻碍都是对尊严的损害。
在这种观点下,我们会把身体看作是实现真我的累赘。但是,我们无法选择身体的特征或局限,这是神的设定——哪怕是在我们患病或残疾的时候。身体代表了神的设计,它赋予了身份以意义,也限制了自我的盲目构建。无论是否残疾,拥有身体这一事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我们的意志不是主宰,也不应该是。
耶稣呼唤我们(太 11:28-30)说:
“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主的轭是容易的,祂的担子是轻省的,但是它毕竟还是一个轭。
别搞错了,这是主的轭,祂是打造这轭的工匠。只有当我们顺服、把自己交托出去、愿意去负这个轭,这轭才是容易的。它之所以轻省,是因为背负它的是耶稣,而不是我们自己。
这种与身体脱节的尊严,代价高昂,它意味着拒绝神的主权,窃取祂的权柄。说到底,这无非是伊甸园那场背叛的重演。
我试图剥离身体来构建身份,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有尊严。但这反而让我失去了神的形象(Imago Dei),而那才是一切人类尊严的源头。我成了地上的寄居者,迷失了方向。我试图在没有神这位奇妙策士指引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身份(诗 119:19-24)。作为一个堕落的罪人,我沦为肉体和“心中喜好”的囚徒(弗 2:3)。
我成了羞耻感的奴隶。整整 27 年,在尊严这个冷酷无情的监工驱使下,我满心焦虑,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我读完大学本科、研究生,甚至考下了法学院;我成了律师,结了婚,有了孩子。我拼命想在除了身体之外的每一个领域都做到完美,好补偿残疾给家人带来的种种缺憾。
然而,羞耻感没有离开我,因为我一直在不停地打造、背负自己的轭。我这可怜又虚假的尊严,被压垮只是早晚的事。
残疾本身并不是罪,也不会损害我作为神形象承载者的尊严。圣经说,残疾是出于主(出 4:11),圣经也说我是祂的杰作(弗 2:10)。我这具身体,并不属于我自己(林前 6:19-20)。
我,既是我的身体,也是我的选择。我一切的一切,都属于主。
我虽有神的形象,却被罪玷污了。神使用我这具残疾的身体来修复我的属灵生命,让我(以及他人)效法圣子耶稣基督的模样(罗 8:29),就是神完美的形象(西 1:15;来 1:3),这就是我的身份在基督里的含义。如果耶稣在十字架上拒绝了那份破碎,那祂就是拒绝了自己作为神完美形象的身份。同样,如果我拒绝自己这具破碎的身体,也就是在拒绝我那在基督里的身份。
基督复活后,神将祂“升为至高”,这是因为祂先拥抱了神为祂在十字架上预备的软弱与破碎(腓 2:5-11)。我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效法祂(路 14:27),并进到同样的复活中(罗 6:5)。虽然耶稣已经得胜医治,但祂在永恒中依然带着肉身受难的钉痕(约 20:27),我复活后的身体也会一样。
在永恒中,耶稣是那位我们至今仍在传讲的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 1:23)。残缺并不是耶稣永恒身份中的偶然,也不是我身份中的偶然。
那晚我在医院感受到的恐惧,并不是因为身体残疾,而是因为我否认了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否认了祂在道成肉身、受难与复活中所白白赐下的尊严(彼前 2:24)。如果非要强调我是个患有残疾的人,其实是在暗示我必须和残疾保持距离。这又回到了那种困扰我近三十年的、对羞耻的恐惧中。
不,谢谢。做一个残疾人,我觉得挺好。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hy I’m a Disabled Person, Not a Person with a Dis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