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关于传统婚礼仪式是否重要的问题上,确实有理由为婚姻证书、婚戒和各样习俗的正式性辩护。“几乎所有文化都认为,为了家庭生活的正常运作,为保护妇女和儿童,以及公民秩序与社会稳定,有必要以公开的方式确认婚姻与连续的性关系之间的区别。”婚姻的正式程序,原是为了妇女和儿童的益处而设。
当然,圣经并未对这些具体习俗作出立法规定,而且它们会随着文化而改变;但圣经确实清楚地预设,会有某些正式的实践,用以“公开确认两个人在神面前彼此缔结终身婚约”,因为婚姻不是一种私人的行为——对政府和教会而言,都不是私人的。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公开、彼此负责的结合,其目的在于保护妇女和儿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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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74 问:“Must My Wedding Be in a Church?”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21 页:“Marriage meant as a protective sh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