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未信主丈夫的妻子,应当牢记《彼得前书》3:1–6。不在言语上争论,而是以行动感化他们。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永远不跟他谈论基督。
你应当跟他说,也必须说。但“不是长篇大论、喋喋不休,也不是对他说教,而是在你们相处的某个合适时刻,以完全的柔和谦卑向你的丈夫敞开心扉,让他明白你的信仰立场,以及你信心和盼望的缘由。”向他分享你的见证,然后说:“这就是我爱耶稣的原因。我相信,爱耶稣能帮助我更好地爱你。所以,请不要认为我把祂放在第一位,就会减少我对你的爱。”他可能对此难以理解,因此你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用行动加以印证:最爱基督,使你成为一个更好的妻子。
妻子的一切顺服都有附带条件,因为这种顺服“并不是把丈夫当作绝对的主”。事实上,彼得的教导“若不是以耶稣为你比丈夫更高的主宰,就完全讲不通;因为你正努力引导丈夫归向那位高过你们二人的主。而你若要引导他归信主,很明显,你就没有顺服他那些错误的观念。”
因此,顺服并不是指妻子要把自己的思想交给一位未信主者来支配。她应当在圣经真理中坚定立场。“你与主有一份真实且不可动摇的独立关系。”无论丈夫说什么、做什么,“耶稣都是你的主”。而这一点本身,就具有“非凡的独立性——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超越顺服的姿态”。
所以,耶稣才是这位妻子生命中的绝对主宰。“但是,哦,我亲爱的,当你在耶稣里面得享安息,并渴望在婚姻中尊荣你的丈夫为一家之主时——也就是说,哪怕他可能根本不像一个带领者,你仍然渴望尊重他的带领,你就会尽你所能地去尊荣这份带领,并唤醒他内在所有主动、保护和供应的责任感。”这正是丈夫应当展现的带领方式:保护和供应家庭,主动承担责任。
那么,当丈夫想要引诱妻子陷入罪中(如性方面的罪)时,这位顺服的妻子该如何拒绝呢?她应当说:“我不能。虽然我爱你,但我认为这对你、对我们都不好。因为耶稣,我不能这么做。”最终,虽然圣经教导顺服——“儿女顺服父母,妻子顺服丈夫,公民顺服政府,教会成员顺服长老,但这四类关系中的顺服都有限制”。因为“耶稣的绝对权柄,使这些顺服都相对化了。换句话说,耶稣的至高主权,为孩子、妻子、公民和教会成员的顺服设定了界限。”[1]
其次,对于信主的夫妻来说,敬虔的妻子可以直言不讳地指出丈夫持续的罪,因为在他们的婚姻中,彼此督责本就是一项属灵责任。“基督徒丈夫并不是婚姻中一个可以随心所欲、不受约束的独立道德个体。”他必须向他所委身的地方教会负责(来 13:17),妻子也一样。他们“不是一对没有任何属灵监督的孤立夫妻”。配偶双方都可以寻求教会的帮助。
基于这种属灵督责的关系,妻子在指出丈夫问题时,应以顺服的劝告姿态来表达。“一个成熟、敬虔、浸润圣经的妻子,深知这两者的区别:一种是用咄咄逼人或不服权柄的方式唠叨丈夫;另一种则以谦卑、智慧的态度,把自己的忧虑坦诚带到丈夫面前,并与他一同寻求改善彼此关系的方式,使夫妻双方和孩子们都更加圣洁,也更加蒙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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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9 年 10 月 2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376 问: “How Do I Submit to My Unbelieving Husband?”
[2] 改编自发表于 2022 年 9 月 2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830 问: “How Do I Address My Spouse’s Ongoing Sin?”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04-205 页:“Must I submit to my husband’s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