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长老投票结束后,那位刚当选的长老对我说:“我知道自己没有获得 100%的赞成票。我不知道将来要如何牧养那些没有投票给我的人。”
一个长老,该如何牧养那些当初没有投他赞成票的成员?他应该主动走近,还是保持距离?应该谦卑地了解原因,还是当作不知道比较好?
首先要澄清一个根基性的认识:长老不是被“选出来”的政治家,而是被“认出来”的仆人。保罗对以弗所的长老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徒 20:28)请留意这个顺序:圣灵设立,全群交托,长老牧养。会众的投票不是权柄的源头,而是对圣灵工作的印证。
因此,只要你的教会章程没有规定“长老必须获得 100%赞成票”,那么只要票数达标,就是教会对圣灵设立的确认。长老在牧养没有投票给自己的成员时,不能说:“你没选我,所以我不需要管你。”恰恰相反,他应该说:“神把你交托给我,即便你当初没有投赞成票,我仍然要为你的灵魂向主交账。”
《希伯来书》13:17 说:“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这里的“交账”可以说是双向的:会众要为自己如何顺服而交账,长老也要为自己如何牧养而交账。经文警告会众,若因不顺服而叫长老在交账时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反过来说,长老也不能因为在投票中失去了某些人的选票,就在实际牧养中“放生”他们,好像不再负责。将来在主面前,长老不能说:“主啊,这些人没有选我,所以我没有牧养他们。”主必说:“是我把他们交托给你,你怎能丢弃他们呢?”
第一,走近,而不是等待。
人的本能是:谁不喜欢我,我就远离谁。但那位为钉祂的人祷告求赦免的主(路 23:34),才是长老真正的榜样。合适的时候,长老可以考虑主动走近那些没有投赞成票的成员(前提是他知道是谁,下文会谈投票方式)。
这种“走近”不是为了要说服对方“你当初选错了”,也不是质问“你为什么不选我”,更不是要逼对方公开说“现在我已经完全接纳你了”。而是为了倾听他们的顾虑;若发现自己在某些事上确有不当,就谦卑地承认和道歉;并询问:将来怎样可以更好地服事你?
第二,公平施教与管教。
在实际牧养中,如果未投票的成员落在需要责备的罪中,长老不能因怕对方误会“你是在针对我”就退缩,不敢按圣经劝诫。若未投票的成员在某件事上表现得好,长老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公开肯定。若未投票的成员遭遇苦难,长老要像服事任何其他成员一样,去探访、陪伴、祷告、帮助。
换句话说,长老要努力让对方感受到:在讲台上、在探访中、在牧养决定里,他并不会因为一张选票的有无,而对待他们有两套标准。
第三,用长期、一致、温柔的行为赢得信任。
牧养未投票的成员,很少有“速效方案”,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彼得前书》3:1-2 教导妻子如何赢得不信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任何需要建立信任的关系。
长老赢得未投票成员信任的方式,往往不是靠更精彩的讲道或更有力的论证,而是靠稳稳地做这些小事:主动问候、适时探访和关怀,在教会决策时公平地听取并如实转达他们的意见,在数年如一日的服事中,让他们慢慢看见——这个人不是来报复我的,他是真心来牧养我的。
第四,善用众长老的智慧。
在实际教会生活中,我们常忽略一个事实:神赐给教会的是“众长老”,而不是“一个长老”。这本身就是解决“没有投赞成票的成员如何得牧养”的重要途径。
神设立众长老的智慧之一,就是承认不同的羊可能需要不同的牧者来陪伴。如果一个成员对某位长老有隔阂,并不意味着他无法被牧养。他可以先多与众长老中他更熟悉、更信任的一位互动,在时间中慢慢接纳新长老的服事,同时仍然尊重新长老的权柄。众长老也应当有意地帮助这个成员认识、了解、接纳新长老。
对那位没有获得全票的长老来说,这意味着他可以谦卑承认:我不需要、也不可能像其他长老一样,在所有人心中拥有同样的“好感度”。有时,放手让另一位更适合的长老在一段时间内主要牧养某些成员,并不是失败,而是顺服神在众长老中的智慧安排。
如果一位新上任的长老没有获得 100%赞成票,让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投了赞成票”是有帮助的,但通常不需要告诉他“具体是谁”。这往往更有智慧。
若长老知道具体是谁反对他,他可能会陷入三种试探:刻意回避他们;下意识过度讨好他们以求“赢回好感”;或者在服事中带着看不见的怨气。这三种反应都不合乎牧者的心肠。相反,如果他只知道“大约有X%的成员没有投赞成票”,却不知道个别的名字,他就更容易以同样的爱面对所有会众。
圣经没有明文规定投票形式,但就长老投票而言,不记名纸张投票往往更合宜。它也能减轻未投票成员的心理压力。如果采用公开举手投票,那些不认同的人可能因害怕被贴上“不属灵”的标签而违心举手。这样,投票就从“按良心作印证”变成“顺着群体压力表态”。
不记名投票不能消除反对,却能让反对被诚实地表达出来。而诚实表达出来的反对,远比掩藏的反对更容易被牧养。当然,若采用不记名投票,事前仍应有充分公示期,让预备不投赞成票的人有机会与其他长老沟通原因,好让长老会更全面地了解那位被提名者。
那些没有投某位长老赞成票的成员,也有自己的责任。他们不应当私下聚集组成“反长老小组”,不应在长老讲道时以表情或肢体动作表达轻视,也不应在家中、特别是在儿女面前,随意贬低长老。
与其如此,不如承认这位按教会章程被任命的长老的合法性,愿意顺服神藉着地方教会印证所赐下的新牧者(来 13:17),并给这位长老一个实际服事自己的机会。你仍然可以向其他长老坦诚自己的顾虑,同时在行动上尊重这位长老的职分,相信主也能在时间中改变你们之间的关系。
归根到底,长老的权柄不是来自投票,而是来自圣经所列的资格、圣灵的恩赐和呼召,以及长期忠心服事所赢得的信任。投票只是教会对一个已经存在事实的印证。
即便这个印证没有达到 100%,甚至只是刚好达到章程门槛,长老仍然被呼召去牧养那些“不认同”的人。往往正是这些人,成为神特别放在他生命里,叫他学习那位“为仇敌祷告”的主的机会。
同时,神也智慧地赐下众长老,使教会不倚靠某一个牧者与某一个成员之间的关系。未投票的成员仍可在长老团队中找到被牧养的途径;随着时间过去,隔阂可以一点点被拆毁;在基督的恩典中,那位当初没有投票给长老的人,最终甚至可能成为他最忠心的代祷伙伴。
愿每一位被选立的长老,都能向自己全群的羊——包括那些没有投票给他的人——坚定地说出保罗对以弗所长老所说的话:“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徒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