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与家庭
关于发送裸照自拍
2026-01-13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近年来,裸照自拍的激增引发了令人忧虑的趋势。这一现象泛滥的原因之一在于摄像头的普及以及移动互联网侵入了生活中最私密的领域。这种现象尤其在青少年男孩群体中蔓延,他们开始主动向女孩发送对方并没有期待的裸照,以此表达兴趣,并默认女孩会以裸照回应。这一行为先在高中校园蔓延,随后在约会成年人中普及。

“我认为我有充分的圣经依据,可以代表神对祂所有的儿女——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说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要求看除配偶以外任何人的裸体,也永远不要出于情欲或性目的将自己的裸体展示给除配偶以外的任何人。”

本质上,赤裸是一种神圣审判的象征,是亚当夏娃首次犯罪后因意识到自己赤身露体而产生的苦涩羞耻感(创 2:25,3:7)。这种羞耻感只有在“婚姻这种神圣关系中”才得以“除去”。不是在电影片场,不是在脱衣舞厅,不是在色情片中,也不是在男女朋友之间,更不是在手机镜头前。赤裸的圣洁性唯独属于“婚姻盟约关系中深刻的尊重、爱与安全感”。

而在盟约之外,我们如何穿着其实体现了我们如何看待神。保罗在劝勉姊妹穿着得体时,要她们以端庄谦虚自制的方式打扮(提前 2:9–10)。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词都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女人要深思熟虑、认真思考如何让自己的衣着反映出她的敬虔。”

“在神所设立的秩序中,穿着并非无关紧要的事情。它反映出一个女人(也包括男人)对神的认知、她对神的委身、在神里面的喜乐,以及她是否摆脱了男人为达成私欲的操控手段而拥有自由。”

保罗指出,我们身体上那些最“不宜示人”的部位更当给它加上体面(林前 12:23)。他也劝勉基督徒男性“总要清清洁洁地待年轻女子如同姐妹”(提前 5:2),这就意味着,“一个男人在结婚之前,应当以自己如何对待亲生姐妹的态度来规范他与女友之间行为的纯洁。”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男性要求自己的女友发裸照给他,那他从根本上已经“不配拥有她——不配拥有她的信任、感情和她的承诺。仅仅这个请求本身,就足以让女孩回应说:‘再见’。我是认真的,我非常认真。姊妹们,请听清楚:如果有任何一位女性认为这是基督徒男性的正常行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病态的表现,是对敬虔一无所知的明证。这意味着,当他在婚前或婚后对你厌倦了,就很可能会去要求另一个女人脱掉衣服。如果他在现实中得不到,他就会去网上寻找。”

在婚姻盟约缔结之前,不应唤醒情欲之爱(歌 2:7,3:5,8:4)。色情图片“会激发无法合法满足的欲望”,这意味着它们最终不是引向手淫,就是引向淫乱。“我不知道女人的内心世界是怎样的。但如果有女人会因帮助一个男人像十三岁男孩那样自慰而感到快乐,那她的性观念已经严重扭曲了。她真的想要一个这样的伴侣吗?”

最后,还要设想当你发送的照片在分手后被他人分享或上传到网上时,你将要承担的后果。那时,“你就会明白神所说的‘自己招致灾祸和审判’到底意味着什么”(赛 47:3;哀 1:8;结 1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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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7 年 2 月 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00 问:“Never Send Nude Selfies: Seven Reason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第 154-156 页:“On sending nude selfies.”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Tony Reinke(托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资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机改变你的12种方式》(暂译,2017年出版),《约翰·牛顿论基督徒生活》(暂译,2015年出版)和《点燃!基督徒读书指南》(暂译,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与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都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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